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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公布
来源: | 作者:education-211 | 发布时间: 2017-04-08 | 321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南通网讯 (记者沈雪梅)记者昨天从南通大学获悉,该校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经公布,今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约为200人。
根据招生简章,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、身心健康,具有明显专业兴趣、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,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,符合下列三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报考。一是竞赛获奖类。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: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(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信息学)获得三等奖(含)以上者;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三等奖(含)以上者;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、“明天小小科学家”奖励活动、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(含)以上者;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、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获三等奖(含)以上者;“叶圣陶杯”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现场决赛、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三等奖(含)以上者。二是品德优秀类。思想道德品质优秀,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(含)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、获得地级市(含)以上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。三是必测优秀类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如下三者之一:2A2B1合格、3A1B1合格、4A1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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